汕头拟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 环评大纲通过专家评审
日前,省环境技术中心在我市主持召开《汕头·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评审会。省环境保护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汕头市政府及市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副市长林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专家组现场踏勘了工业园区及其配套污水处理厂选址等,听取了园区规划情况和大纲主要内容的介绍后,认为评价大纲编制较规范,评价重点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范围、评价标准基本合适;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现状调查方案基本合适。评价技术方法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评价大纲经适当修改、补充后,可作为开展环评工作的依据。同时,专家组对大纲的修改补充和报告书编制时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按照规划,汕头·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汕头市工业经济带为空间载体,在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进行扩园,在现有工业区的基础上进行整合,规划建设成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园区位于濠江、潮阳、潮南3区,以汕头市工业经济带为基础,汕头市南部沿海,东起保税区、广澳港,西至潮南区陇田、井都临海片区。
园区主要产业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园区中涉及到的不同行政区根据各自现有产业优势与发展情况,确定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濠江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业、装备制造业等;潮阳区主要发展纺织服装业、装备制造业等;潮南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业、服装工业等。各工业区承接不同产业门类的转移,实行专业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推动园区经济全面发展。
工业园规划建设面积21.84平方公里,建设期限为2008 2012年,分二期实施。2013 2020年,将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拓展,建设面积约为44.73平方公里。2020后,我市还将把工业经济带的其它部分作为远期建设范围。 [em02]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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