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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车祸3被告来自3省份 三天调结两伤者获赔2万多

近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仅用了3个工作日时间就妥善解决了一宗在交警部门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公正高效地为双方当事人止争息讼。

    今年4月19日,陈某雇佣的司机杜某驾驶大货车在国道324线陈店镇华港路口与骑单车的彭某发生碰撞,致彭某及其孙子受伤住院。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多次索赔无果后,彭某携其孙子向潮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肇事司机杜某、车辆实际支配人陈某及车辆登记所有人钟某支付相应人身损害赔偿款,同时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主审法官接案后通过阅卷发现,本案3个被告来自3个不同的省份,除车辆实际支配人陈某暂时居住在本地外,司机杜某肇事后逃逸,登记车主也下落不明,被害人则急需治疗费用。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法官马上通知被告陈某到庭应诉,并多次做双方的辨法析理工作,陈明利弊,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建议一起到彭某就诊的医院请主治医生对后续治疗的相关费用作出评估,终于促成双方消除顾虑。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彭某很快便拿到了2万多元的赔偿款,十分高兴,向法院送来了一面绣有“办案公正,人民高兴”字样的锦旗。陈某也对这样快速了却官司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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