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旭之升 于 2008-12-16 14:14 编辑
打个比方吧:A加工厂,主要业务范为漂染布料加工,十一月份A加工厂开销项增值税发票总含税金额为117W,所以为了达到税负为零,所以A加工厂必须从其它供应商开入增值税发票(相对A加工厂来说,即是增值税的进项),但一般进项税额这时候,会计会把它控制在117W以内,要不最终帐做出肯定会显示亏损,可我们做假帐是为了控制税负拉近为零,如果常做亏损,税务局肯定也不好受,呵呵,因为至少对企业来说,多多少少也要缴点税.
转为正题,所以A加工厂要从供应商那里要开票总金额117W的进项税(税金只为17W),所以作为A加工厂来说,你就必须知道加工成本各部分的组成了(一般一家漂染加工厂的加工成本分为:人工费用,电力费,水费,染料材料成本,其它费用,它们大概分别为:1:2:2:4:1),所以按上述的比例,来决定我们开什么样方面进项增增值税发票的金额,并且很多电力是企业购买发电机自供电的,所以可以通过开石油方面的发票,这点也是一些企业避税的地方....,潮汕地区,这两年对企业自发供电控制得很严,为啥呢?因为如果生产型企业少缴税时,税务局人员可以通过电力局提供的资料,来核查企业的大概一个月业务量,打个比方,你企业一个月用10W电力,不可能只开了2W发票吧? |